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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意见》印发,2025年基本形成“云、网、端”有线电视网络架构

2021年06月23日安徽省广播电视局浏览量: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18〕71号)等文件要求,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制定了《安徽省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意见》,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以下为《意见》全文:

安徽省智慧广电建设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特别是“打造智慧广电媒体,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推进智慧广电建设的目标任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视听生活的新期待,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工作部署,结合全省行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全省广播电视从数字化网络化向智慧化发展,推动广播电视新一轮重大技术革新与转型升级,构筑智慧广电生态,以智慧广电赋能智慧城市、智慧乡村和数字经济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贡献广电力量。

(二)总体目标

以推进安徽省广播电视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为主线,以深化广播电视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为重点,力争用3-5年时间,建设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实现广播电视在内容制作、分发传播、用户服务、技术支撑、生态建设以及监测监管等方面智慧化协同发展。广电网络运营商加速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变,智慧广电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广播电视行业在“数字江淮”建设中的地位作用进一步凸显,助力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新型主流媒体建设

坚持一体化发展方向和移动优先策略,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着力打造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积极支持广电机构建设技术先进、特色突出、用户众多、自主可控的新型传播平台,对外拓展传播渠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特色和优势,坚持技术引领、旗舰带动、三级融通,完善省、市、县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规划布局,构建“123全媒体传播格局”,占据舆论引导、思想引领、文化传承、服务人民的传播制高点。

(责任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安徽广播电视台、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安徽新媒体集团、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二)广播电视制播体系智能化建设

加快节目制作、编辑、播出系统的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推动广播电视媒体平台IP化、云化、融合化、智慧化。借助中国“声谷”人工智能技术优势,推动智能语音技术在广播电视制作、编辑、播出和智能终端等各环节应用。推动智能拍摄、交互式节目审查、智能审片系统应用,推广智慧媒资系统、虚拟主持人系统等智慧广电项目。推进IPv6在广播电视系统的部署与应用。推动智慧分发系统和交互式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应用,打造交互式全省广播电视新媒体云平台。到2025年,各级广播电视制作播出机构制播效率和内容生产智能化显著提升。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发展高清及超高清电视。建立和完善高清电视节目的采集、制作、播出体系,加快推进全省各级广播电视台全面实现高清化。推动超高清电视在有线电视、卫星电视、IPTV和互联网电视的应用。推动安徽广播电视台、合肥市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强超高清电视频道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开办1个以上4K超高清电视频道,IPTV平台和有线电视网络提供5套以上4K直播频道传输业务和点播业务。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三)广播电视综合传输覆盖网建设

发展智慧广电网络,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互联网资源,构建新型智能协同泛在化的广电天地一体化网络,增强广电网络辐射力、传播力、竞争力。推进全省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网络建设,持续优化地面数字电视、调频广播、中波广播等无线覆盖网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效能。力争2022年前完成省、市域单频网标清频道的落地,实现省、市、县三级地面数字电视节目的全覆盖,为全省群众提供标准化、均等化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落实移动优先战略,积极探索新技术条件下广播数字化、智慧化发展新路径,到2025年,基本形成“云、网、端”有线电视网络架构。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四)广播电视智慧运维体系建设

综合利用各种手段实现对运维过程、运维技术、运维操作和运维人员的体系化管理,建立计划、执行、检查、处理(PDCA)的闭环能力提升机制。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设备控制接口和协议标准化建设,实现设备、系统和动力环境网络化监测管理。建设智慧台站、智慧播出中心,实现自动化播出、故障设备在线自动切换等功能。健全运行保障体系,提高运维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大数据体系应用场景建设

利用广电行业数据资源,通过深化大数据应用,挖掘数据价值并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对媒体传播发展规律的把握能力,通过大数据技术开展用户行为深度分析,推动节目内容制作个性化、精准化。推进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收视综合评价大数据系统应用,实现全省收视数据汇聚,精准把握全省各级、各类、各时段节目的收视情况及影响力,提高全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管理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推进区块链技术的行业应用,将区块链技术向版权保护、广播电视监管领域推广,利用区块链催生广播电视新业态。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徽广播电视台、中国广电安徽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六)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安全可靠、快速高效、资源整合、平战结合的原则,深入实施全省应急广播建设。统筹利用和完善现有广播电视资源,建设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贯通,与全省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应急广播体系。加快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全时段的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进一步提升全省应急管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到2022年,初步完成全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基本建成统一协调、上下贯通、可管可控、分级负责的全省应急广播体系。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七)智慧广电监测监管体系建设

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边缘计算、可信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整合构建业务支撑系统,推进监测监管系统的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全面提升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监测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图像识别、智能语音识别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监测监管中的运用,推广基于语义的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对非法频率、频道自动搜索和智能识别,并逐步完善对非法违规视频网站、网络节目、APP的自动搜索和有效监测,实现智能化安全态势感知、研判分析、风险预警、处置调度,基本建成跨业务、跨网络、跨平台、跨终端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智慧化监测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八)5G场景应用建设

推进5G高新视频发展和5G广播技术应用,加快建设5G新媒体平台,将5G技术运用到广播电视节目制播全流程。紧抓5G发展机遇,运用新技术、新机制、新模式,加快融合发展步伐,探索5G垂直业务,推动发展5G + 4K、5G交互式视频、5G沉浸式视频、5G+VR/AR、5G广播等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九)智慧广电服务生态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互联互通及用户资源等优势,以深化融合创新为重点,在培育智慧广电生态上发力,重点实现智慧广电对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智慧家庭及智慧政务等方面的服务引领,为建设网络强国、发展数字经济、助力乡村振兴贡献广电力量。推进国产智能电视操作系统升级,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打造广电智慧家庭信息终端,满足用户对跨屏、跨域、跨网、跨终端的收视体验和信息需求,逐步构建广电家庭智慧服务生态圈。

(责任单位: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级广播电视网络公司)

(十)特色广电云建设

根据《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要求,构建特色行业云。依托省级技术平台,创新广播电视媒体融合新形态,推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技术在云平台共享应用,提升加强宣传调度指挥、融合生产发布、版权运营保护等能力,建设具有公共服务、节目管理、监测监管、舆情研判、业务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特色广电云。

(责任单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安徽广播电视台、市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市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徽省广播电视局负责指导全省的智慧广电建设,对接政府相关部门,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管理推进工作。各级广电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积极推动辖区内智慧广电建设,把智慧广电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统一高效的议事决策和协调联动机制,整合多方资源,抓好总体部署、项目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为智慧广电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政策扶持

各级广电部门要结合本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建设融入数字经济、乡村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积极争取和利用地方各类财政资金,创新投资运营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加大对智慧广电建设的投入,建立健全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支持智慧广电建设。

(三)加强示范引导

各级广电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当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积极应用智慧广电新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鼓励智慧广电创新项目,扶持省级及有条件的市(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开展5G、4K、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示范。支持全省广电网络升级改造,推动广电5G试验网建设,建设智慧广电示范点,为公众提供全方位、智慧化的应用服务。支持广电科技创新实验园区(基地)建设,聚集优质资源,加强自主创新技术的孵化、应用和示范,发挥科技创新引领和辐射作用。

(四)加强人才培养

各级广电部门要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将自主培养和吸收引进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培养更多跨专业、跨行业的复合型人才。深化人事改革,健全人才培养和选拔机制,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加强科技研发和技术应用能力培训,为优秀人才提供良好发展环境,从制度上、项目上、经费上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和青年人才。行业管理部门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全省广播电视科技专家队伍、审听审看专家队伍、作品评审专家队伍和广播电视人才库,积极组织行业技能竞赛和其他专业奖项的评比,从中挖掘优秀的人才和项目。

(五)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广电部门要加强对智慧广电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为智慧广电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通报工作,对工程建设质量、服务质量和安全播出、安全生产进行有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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